无公害肉兔生产的预防用药
长期的超标、滥用兽药,尤其是将抗生素及激素作为饲料添加剂长期使用,或使用违禁药物,或不正确用药(如用药剂量、给药途径未按规定要求,未执行休药期规定),都将造成药物残留,这不仅会降低兔肉品质,而且会危害人体健康。 为了控制药物残留,生产出无公害安全兔肉,在肉兔无公害生产中预防用药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 正确选择药物每种药物抗病原体的性能不同,所以预防用药必须有所选择,当某种疫病同时有几种药物可供选择时,一般可根据预防效果、有效剂量、药物的性质、药物的毒性、药物的价格等,合理选择使用药物。 选择合适的给药方法不同的给药方法,可以影响药物的吸收速度、利用程度、药效出现的时间及维持时间,甚至还可引起药物性质的改变。预防药物常用的给药方法,有混水给药、混饲给药、气雾给药、药浴等方法。在肉兔饲养生产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选择。 注意配伍禁忌当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合使用时,有的会产生理化性质的改变,使药物产生沉淀、结块、变色,从而影响预防或治疗效果,甚至失效或产生毒性,如磺胺药(钠盐)与抗生素(磺酸盐或盐酸盐)混合产生中和作用(水中有沉淀出现),药效降低。维生素B1、维生素C属酸性,遇碱性药即分解失效。在进行药物预防时,一定要注意配伍禁忌的问题。 慎重使用新药有些养殖户一见兔只生病,一味讲究治疗效果,就追求使用新药,而没有对症治疗。在使用新药时,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鉴定,所提供的资料确认可靠后才可使用。在使用新药前应参阅有关资料,先小群试用,观察确认防治有效果、无毒性反应后再全群使用。 了解禁用兽药和休药期饲养肉兔过程中,用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、兽药的规定,严禁在肉兔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、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的所有药物,要对农业部发布的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有所了解,如:在养兔生产中严禁使用乙烯雌酚、盐酸克伦特罗和氯霉素等。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使用,对允许使用的药物要按要求使用,并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