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社会的发展,农村的宅基地也出现了很多的变化,一方面宅基地改革的深入推进,重新激活了农村宅基地市场,宅基地变得更加的值钱;另外一方面,由于城镇化的推进,农村宅基地呈现出各种乱象,迫切需要治理。18年随着土地确权的结束,今年宅基地有了新规,这4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,5种情况宅基地要被收回!
大家都知道,宅基地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才行,这个标准就是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》,基本上各地都有,里边对宅基地的一些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,今天,我们就以山东地区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为切入点,看看宅基地有哪些使用新规定。
一、可以申请宅基地的4种情况
生活在农村,很多农民都有盖房的需求,然而农村的宅基地基本上已经全部分完,很多农民要想盖房的话只能自己想办法,而且现在申请宅基地也非常严格,并不是说所有人都有资格区申请,实际上符合以下这4个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宅基地:
(一)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(包括男到女家落户),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;
(二)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,需要调整搬迁的;
(三)因国家、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;
(四)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、职工、军人等,原籍落户定居,农村确无住房的。
也就是说,只有达到了以上这4个条件的任何一个,才有资格去申请宅基地,对于咱农民来说,最为常见的恐怕就是第一个和第二个,这个农民要清楚!
二、宅基地要收回的5种情况
这两年,不少地区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,已经开始着手整顿,不少地区拟打算通过收回的方式从而规范农村宅基地,以确保宅基地使用符合相关规定。具体来说主要涉及到下面这5种宅基地:
(一)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;
(二)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;
(三)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;
(四)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;
(五)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。
上面这5种宅基地按照规定是要被收回的,这也很好理解,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不符合国家规定,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在本村就没有宅基地的资格权,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因为去世后没有子女继承等等,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。
那么有些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,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?
对此办法也有规定,对于拒不交回的,要实行有偿使用制度,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—5元,但是,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,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,腾出宅基地。
上面就是今年农村宅基地新变化,具有申请资格的农民要抓紧申请,宅基地违规的农民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!